“妈妈!”
潼恩还没踏进她记忆中的庭院,就看到最亲切的身影站在门口等着自己。她走的匆忙,基本上什么行李都没带,在看到母亲的身影时,更是小跑几步,张开双臂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:“我好想你!”
老远就看着自己女儿跑过来的凯斯勒夫人笑起来,她上上下下把潼恩打量了好几遍:“你现在可是公众人物,在这儿可以满街跑,在纽约可别这样。”
“我还没进门呢,你就开始说教。”妈妈身上还带着潼恩记忆中的味道,那像是抹上樱桃酱的烤面包,又暖又香。这让潼恩忍不住再一次抱了抱自己的母亲,语气里却带着止不住地埋怨,“肯在家也总是教训我。”
“你不也是,还没进门呢,就开始说你哥哥的坏话。”凯斯勒夫人握住潼恩的手臂,揽着她走进家里,“潼恩,你不怪妈妈没去机场接你吧?我得在家准备晚饭。”
当然不介意!潼恩摇了摇头,小镇上可没有机场,潼恩下了飞机后还得坐车过来,这么远的路程,她才舍不得让妈妈特地跑一趟呢。看着妈妈脸上的笑容,潼恩只觉得瞬间就放下了所有的负担。在妈妈身边,好像外界的一切烦恼都不是烦恼了。
“我又不是不认路。”她也扬起嘴角,抬起头环视四周,老房子的装潢与她记忆中一模一样,“妈妈,你为什么不把屋子装修一下?这些装饰都太过时了。”
自始至终妈妈都没说一句关于新闻的事,这让潼恩暗地里松下最后一口气,妈妈永远知道她想听什么不想听什么。凯斯勒夫人把潼恩拉到沙发上,然后走进厨房端了一杯热牛奶给她:“房子的装修是你外公外婆亲自来做的,我不想破坏他们的作品。”
一说到“家乡”,潼恩第一个反应还是坐落在布鲁克林的那间公寓,而不是南方小镇的老房子。她是在纽约出生并长大的,这间房子是妈妈长大的地方,自从外公外婆去世后,潼恩几乎就没再来过。
在肯十岁的时候,凯斯勒一家全家搬去了纽约。不久之后潼恩出生了,然而在她步入青春期没多久,爸爸就离开了人世。
因为抑郁症。
妈妈不想再呆在纽约的那栋房子里,便在潼恩成年之后搬回了家乡。潼恩想,在妈妈眼里布鲁克林的那间公寓是和抑郁症,死亡,还有逝去的爱人紧密联系在一起。她能陪同自己直到成年,已经很坚强了。当发现潼恩患了同样的病症时,妈妈和肯几乎都慌了神。尤其是肯,他是这个家里唯一的男性。
所以潼恩理解肯为什么这么担心自己。父亲有抑郁症,女儿也患上了同样的疾病。这个病不会遗传,但是它的家族集中性高得让人绝望。
他害怕自己再复发,失去父亲就够残酷了。
“那也不错。保护得当的话,几百年后这房子就成了古董啦。”
然而这都过去了不是吗,自己现在很健康,还没有被困难和疾病打倒。牛奶的温度通过玻璃杯传递过来,显然妈妈早就算好了自己归来的时间,牛奶温度刚刚好,这样小小的细节让潼恩觉得温暖的感觉似乎透过指尖,直接暖到了心里。
她永远都这么细心,明明知道自己心怀烦恼,却从来不会用言语开导自己。妈妈更倾向于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态度,就像现在,一个拥抱、一杯热牛奶,这样无言的支持,让潼恩觉得就算是外界的危险再大再可怕,她也不会倒下。
小时候听外婆说,爸爸迷恋妈妈简直迷恋到疯狂的地步。就算是有了肯之后也常常像个小男孩儿似的赖在妈妈身边。潼恩想,像她这么优秀的女人,吸引住爸爸的目光,这是理所应当的事。
“妈妈。”
“嗯?”
潼恩抬起头,看向自己的母亲,自己那一头灿烂的金发自然是遗传自妈妈。凯斯勒夫人把长长的金发盘起来,身上穿着白色的衣服,同样碧绿的眼睛恨不得一眨不眨地看着自己的女儿。这几乎就是二十年后的自己,想到这儿潼恩笑眯起了眼:“我真的好想你。”
这是在撒娇呢。凯斯勒夫人故意摆出嫌弃的表情:“那你也不来看我。”
要不然是因为工作,要不然是因为学习,潼恩的确是很久没回来了。连圣诞节都没有和妈妈一起过,更别提工作重心在洛杉矶的肯,潼恩闻言有些心虚地小声狡辩道:“我在努力工作啊。”
“是挺努力的。”妈妈也不责备她,反倒是顺着潼恩的话点了点头,“镇子上的邻居可都把你的电影看了一个遍。在电影里看到自己的女儿感觉真奇妙。”
听到这句话,潼恩眼前一亮,几乎在一瞬间切换到了工作狂模式:“真的吗?那妈妈你最喜欢哪个角色?我演《猫女》时好辛苦啊,每天拍戏就很痛苦了,肯还要把我拎去健身房,不在跑步机呆上足够的时间他都不让我吃饭!”
到这个时候还不忘告状,凯斯勒夫人无奈地看着自己的女儿。当然她知道兄妹二人的感情非常好,只是潼恩……她自小打哥哥的小报告都打习惯了:“回到家不准谈工作,这是当年你爸爸定下的规矩。比起这个,我更在意《猫女》之后……小报上的新闻。”
……就是那些绯闻。其实妈妈你可以更直接一些的。潼恩心领神会地笑起来,当母亲的关心女儿的情感生活,那是理所应当的是。潼恩像在自己公寓一样脱下鞋,在沙发上盘着腿,捧着牛奶眨了眨眼:“那有什么好在意的,连我和肯上街都被写成交了新的男朋友。”
这便是否认那些新闻的意思了。妈妈看起来有点失望,不过随即她还是把笑容挂回面庞上:“我倒是觉得那个帮你拎包的男孩儿不错。”
拎包的……?潼恩一愣,想了半天才意识到妈妈说的是彼得。彼得光荣上报的那张照片里,只能看到潼恩笔直的背影,以及走在她身侧,身上挂着自己的书包、潼恩的挎包还有相机包的彼得。也不怪狗仔会说他是猫女的“小男友”,从那个角度看,还真像两个人在逛街呢,只不过事实可不是这样。
“他就是彼得,我给你说过的。”潼恩噗嗤一声笑出声,连牛奶都差点洒了,“我当时抱着三本砖头这么厚的书,比起书,他肯定选择拿包。”
况且当时他自己书包里还装着几本资料书籍呢,潼恩怎么好意思让他再帮自己拿重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