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刀淡淡地说:“今天没什么事,我回家看一下。”
“好,血刀大哥你随意,有什么用得着的地方,只管开口。”
血刀没说话,笑着对他点点头,然后双脚一挟,轻叱一声,连扬长而去,他的马,可比刘远的马还要好。
刘远有些感概,这血刀明明一身绝顶武艺,偏偏做了崔氏的护卫,在吐蕃的战场上,没有他的帮助,估计都死几次了,自己答应他,有机会送他一把极品的陌刀,可是回来这么久了,一直还没有落实,想想也有点对不住他。
“小远,在想什么?”只剩下荒狼一个人的时候,他拍马上来,毫无架子的跟他并驾齐驱,看到刘远在想事情,忍不住好奇地问道。
“哦,没,只是觉得,血刀大哥提他的亲人,有点好奇而己,他帮我这么多,一直没有登门拜坊呢。”刘远笑着说,接着又好奇地说:“荒狼大哥,你听过血刀大哥的家人吗?”
荒狼点点头说:“听过,可惜了,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,最后却敌不过一个情字,倒在温柔乡里。”
“咦,到底怎么一回事?方便说吗?”
“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,很多崔家的子弟也知道,血刀原是一名士兵,在陌刀里担任队正,因为他的一把陌刀,所向披靡,人称索命血刀,曾经创下一场战斗连劈十八匹马的记录,至今无人能破,当时他年轻气盛,犯了点事,是崔家出手把他捞了出去,为了报恩,他就到崔府当护卫,为期一年”
“这本来没什么,可是在崔府,他却和一个年轻漂亮的奴婢对上眼,一见倾心的那种,爱得死去活来,本想让崔府的人把那奴婢赏给他,可是崔府死活不同意,为了美人,最后他就一直在崔府当侍卫,并和那个奴婢拜了天地,结为夫妻,现在儿子都有了。”
刘远好奇地说:“是不是这样,崔府就不让他走了?这个太不厚度了吧?”
荒狼却替清河崔氏洗地道:“那倒不是,清河崔氏毕竟是士族之首,那种龌龊之事做不出的,人家用的是阳谋,血刀随时可以走,但是那婢女还有生下的儿子不能走,她们都是崔府的私有财产,血刀是重情义之人,哪里舍得,不过崔氏答应血刀,有适当时候,就会替那母子脱去奴籍,就是这个承诺,血刀就义无反顾替崔氏鞍前马后,出生入死了。”
原来这样,难怪这个顶天立地的汉子,甘心替崔氏出生入死,原来是英雄难过美人关,那崔氏的确够狠的,人可以给你做老婆,还可以替你生儿子,不是奴隶生下的儿子,还是奴隶,有了儿子,把血刀绑得更紧,估计是血刀当时表现得太过,就像一个痴情人一样,崔氏这些人精,绝对不会放过笼络一个顶级侍卫的机会。
这笔生意崔氏赚大了,用一个微不足道的婢女,换来了一个不用花钱的顶级侍卫,还说适当时候,什么时候适当?估计是血刀挥不动陌刀的时候,这可真够狠的,也不知那个婢女的是不是特意为血刀而设的美人计呢。
“这个,有点不厚道啊。”虽说快是自己人,刘远也忍不住批道。
荒狼摇了摇头,笑着说:“这个难说,他们是黄瑜打黄盖,一个愿打,一个愿挨罢了,再说,血刀那倔脾气,估计哪里也不讨好,虽说挂着奴隶的身份,但他的妻儿可以住在精致独院内,每天锦衣玉食,他儿子也可以和崔氏的子弟一起接受良好的教育,说不定他们日后一念旧情,给他谋个前途也不一定,这不,现在派专人接她们娘俩团聚,待如上宾呢。”
刘远摇了摇头,这些关系真是太复杂了,只是没想到,强大如斯的血刀,竟有这般柔情,当时还说为了一把名贵的陌刀,所以留在崔府,现在看来,当时并没有和自己说内情,只是应付自己而己,而他把那么重要的吐纳之法传授给自己,会不会也看中自己的在崔氏的特殊地位呢?
“荒狼大哥,你呢?你是否也有家人在崔府?”
“我?”荒狼摇了摇头说:“我没父没母,没妻没儿,只是一头独自行走在荒野中的野狼,后来因为得罪了一个大势力,只能找个靠山,于是,就进了崔府,后来,那个大势力倒了,我也懒得再做游侠儿,也就将就,反正没牵没挂,一个吃饱,全家不饿,做护卫也是一份很清闲的工作,偶尔还有点刺激的事儿。”
“荒狼大哥喜欢什么样的女子,我替你寻来。”
“哈哈哈,免了,己经过了那个年龄,若是有好酒,送我二坛,再赔一把好弓,那就再好不过。”
一个人这么大的本事,没父没母,说他是孤儿,这有可能,但他说没牵没挂,他的这一身本领谁传授?像他这么成熟的男人,肯定有过爱情的滋润,家庭的爱护,只是不知什么样的大变故,把他变成了一头行走在荒野中的狼。
都是有故事的人。(未完待续。。)
ps:受到书友宠爱的感觉,真好!